关于“宫颈糜烂”,西方学者早已废弃这一术语,而称其为“宫颈柱状上皮异位(columnar ectopy)”,并认为这不是病理改变,而是宫颈正常的生理变化之一。在国内,较早的教科书还把“宫颈糜烂”列为慢性宫颈炎的症状之一,按照病变面积占据整个宫颈的比例,具体将宫颈糜烂分为轻、中、重度,并且详细讲述它的诊断和各种治疗方法。 宫颈糜烂不是病 2008年,《妇产科学》教材全面修订,取消“宫颈糜烂”这个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这一生理现象进行解释。2012年八年制第2版《妇产科学》教材,将宫颈外口处呈细颗拉状的红色区,称为“宫颈糜烂样改变”。 随着**镜的发展,以及医学界对宫颈病理生理认识的提高,“宫颈糜烂,这一术语不再恰当,它并不代表女性宫颈这一重要部位真的出现了腐败和溃烂,而是成年女性再正常不过的一种生理现象。 医生需要一辈子不断地学习和更新知识,由于中国医生的培训制度和再教育体系都不十分健全,少医生的知识更新缓慢,一辈子吃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