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伊始,为确保良好的治安环境,四川绵阳部分交警将带枪巡逻,第一时间对现场犯罪进行控制。那么,绵阳交警带枪巡逻怎么回事,哪些情况可以开枪? 绵阳交警带枪巡逻 2018年1月1日上午,四川绵阳市交警支队在经开区举行了交警配枪武装巡逻启动仪式。 作为一线实战警种,从今日起,绵阳城区部分交警将配备92G手枪,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至于为什么为交警配枪,绵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蒙原解释说,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线一实战警种,突发事件发生后,交警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对犯罪现场进行控制,需由派出所或后续巡特警支援。为有效震慑和及时打击各种暴力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今后要求交警也能第一时间对现场犯罪进行,关键时候要善于用枪、敢于用枪。 其实早在2018年9月,四川省绵阳市三台交警大队就已开启创新执勤执法模式,首次配枪执勤,助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 为保障民警安全使用**,大队精挑细选,选择三位业务素质高的民警佩戴**,并在发放**前,对持枪民警进行严格培训。行动过程中,大队执勤民辅警以手枪和微型冲锋枪护卫,单警装备、警务通、酒精测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助阵,严查过往车辆,重点查处无证、酒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利用大队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交警配枪执勤相关信息,曝光违法案例,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交警配枪执勤的合法性、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树立警威,震慑违法犯罪,增强辖区广大人民群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那么,哪些情况下,人民警察可以开枪射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对于绵阳交警带枪巡逻,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这个必须的!枪都没有怎么震慑犯罪分子?危机关头怎么能力挽狂澜? 对歹徒不能手软,对恶人宽容就是对好人造孽。 这个好,建议所有一线警察都带枪,另外增加对于拐卖人口的犯罪可以直接击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