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酒后驾驶行为,关键在于执法。其中,执法人员的严肃执法行为和观念作用重大,同时政府的执法保障机制也尤为重要。政府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已经成为酒后驾驶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已经成为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那么, 如何才能提高政府保障机制以更好管理酒后驾驶行为呢? 提高政府保障机制之一:加大经费保障 任何的政府管理行为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资金保障是否充足往往决定着政府管理能否取得实效。而在我国政府管理酒后驾驶问题中资金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却较为突出,管理酒后驾驶所需经费与政府实际上所提供的经费在数额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缺口,不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管理酒后驾驶所需经费的需要。经费保障不足的严重问题的直接后果就是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执法队伍的数量和规模以及限制了管理中所需物品的供给。而这两个后果又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管理酒后驾驶的成效。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设立充裕的管理酒后驾驶的专项资金,建议每年国家制定来年政府行政预算的时候特别加上管理酒后驾驶专项经费,从而确保资金上能够满足扩充执法队伍以及所需物品的充分供给。唯有此,才能从保障体制上真正把管理酒后驾驶做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提高政府保障机制之二:加大执法队伍建设 管理队伍保障不足已经成为严重影响酒后驾驶管理成效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与应该与之相匹配的交通安全执法队伍数量之间的缺口很大,而且这种矛盾还在进一步加深。前面已经分析过,我国的警察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管理的需要,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警察占总人口的比例还是警察平均管理人口的数量都有着很大的差距。管理队伍力量的不足以及管理中执法队伍的力量分布不平衡的状态会造成酒后管理中诸多“盲区”。广大的乡镇和农村成为了管理的真空地带,非交通主干线的其他支线也成为了管理的真空地带。改变这一状况的根本方法就是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在壮大酒后驾驶执法队伍规模建设的同时,提高执法队伍的内涵建设和质量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效率。建议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有计划地增加执法队伍的规模,以实现我国的酒后驾驶执法队伍能够满足管理酒后驾驶行为的需要。 酒驾现象危害多多,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必将成为管理酒后驾驶行为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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