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开始,随着二胎新政策的放开,想生育二孩的夫妻是越来越多。如今在全国各地已有多个省份已陆续放开了二胎生育条件,实施了单独二胎新政策。 生二孩合法了,那么二胎产假是和一胎一样,还是有新规定呢?关于二胎产假规定,上海市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第二胎产假规定内容如下: 二胎产假规定2014: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 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小结:上文所说的二胎产假规定是针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并不是通用于所有生二胎的产妇。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即可享受除晚育假以外的其他二胎产假待遇。 本文由妈妈育儿网(https://www.roadlady.com/)小编编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