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以于2014年5月30日正式全省实施,凡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妻再生育,实行再生育审批,申请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从提出申请到审查批准,整个程序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地申请再生育。符合在河北省申领生育证的单独夫妇,应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县级或市级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设区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拟批准再生育的单独家庭,将在单位、村(居)委会公示10天并逐级公布监督电话,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对作假者进行监督。省级举报电话为0311-87046044,也可直接拨打12356计生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河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身份证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登记卡 河北省夫妻双方的户籍登记卡和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所需材料: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新政策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 对于大家关注的抢孕抢生现象,徐春芳介绍说,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政策外生育。她同时表示,这次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再婚家庭继续按目前生育政策执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政策衔接期间,河北省的奖励优惠政策如何执行?徐春芳介绍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原则上不再退还。政策实施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又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应予以退还。 本文由妈妈育儿网(https://www.roadlady.com/)小编摘自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