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独特的婚嫁习俗,在天津就有很有趣的婚嫁习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天津的婚嫁习俗,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父母操心媒婆撮合 天津对于男婚女嫁,与其他各地没有两样。旧时,男女在十七八岁就要结婚。彼时男女都是媒妁之言,家长作主父母包办,没有自由恋爱,不是婚姻自主。当自己子女大了,做父母的时常把孩子婚嫁的事放在心上,俗语说“给儿子说媳妇”,“给闺女找婆家”,这些事大多数都是由母亲操持。男方的家长希望给独生子娶个好媳妇,女方的家长希望给闺女找个好婆家,双方的心情是一样的。 合婚定局家长换帖 换帖 换帖就是男女双方家长互换大帖,结成亲家,从此算是儿女订了婚。这次互换的帖,系用大红纸印着“龙凤呈样”图案的金花大帖,宽约七寸,长约一尺二寸,折叠着,外面还有一个封套,纸庄专卖,名叫“龙凤帖”。封面上写着“全福”二字,内里下首写着各自家长的姓名。在帖里另有一条“金签”,上面写着换帖的年月日,表示在某年、某月、某日定了亲,互相换了帖,认为亲戚了。 婚嫁有期分头筹办 天津旧俗,男女两方从经人介绍初步议婚到换了龙凤大帖,算是结了亲,这时男的就成为女的人,女的成为男的人,谁也不能再有所反悔,静等着到了适当年龄举行婚礼。在准备结婚时,男方家长需提前通知女方家长,请示女方在哪个月份合适。因为旧俗女的出嫁要按“行嫁月”,这又是一个迷信习俗,就是要按女的属相择定出嫁月份,定出可以出嫁的月份之后,还要向女方请“庚帖”,就是请女方提出两个日子来,叫男方选择。照我们今天的说法,就是要错开女的“例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