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性洁癖还是性罪心理,其产生都有它们的历史根源和社会背景,许多人都认为**和*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肮脏、可耻的。人们认为,凡事都可讲,唯独性例外。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视性为禁区,性知识正面宣传不够的结果。 青春期是童年走向成年的过渡,主要标志是性发育和性成熟,其时孩子们要经历躯体和心理上的急剧变化,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时期。 青春期大约起始于 10-12岁,早的可提前到5-6岁,也可延迟到15-16岁。青春期性生理发育成熟的速度也因人而异,一些女孩只需1年左右,另一些长达5-6年或更久。青春期发育受许多因素影响,如家人过去青春期启动年龄、遗传、种族、社会、经济、文化、地理、营养、气候、身体脂肪的比例以及其他因素等。 青春期发育及性心理 青春期延展于10-20岁之间,通常分为3个阶段: 1、青春前期介于10-13岁,是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 2、性征发育期约为13-17岁,以**器官和第二性征明显发育为特征,少女出现*经,男孩则发生遗精; 3、青春后期在17-20岁,生理上变化逐渐缓慢下来,**和第二性征已发育成熟,体骼变化已不明显。一些少年对自己的生理发育速度,对自己**器(**或**)的大小和形态感到忧虑,这是来源于对青春期发育知识缺乏了解。 随着性腺活动的变化,少年人除出现*经和遗精外,也可发生其他方面的正性心理表现,如强烈的性感受和性幻想,男孩**自动勃起的次数增加,少女**分泌液增加,自*行为的频率上升。青春期不仅出现生理和心理变化,同时也面对社会生活需求的挑战,如恋爱和择偶,婚前*行为等。恋爱、择偶及心理 青春期性意识发展可有以下阶段,每一阶段的心理表现是不同的: 一、接近异性的狂热期。此期少年男女的特征是精神兴奋程度高,往往对异性带有幻想色彩,很少考虑到会面临的困难和阻力,因而情感发展的速度较快,迅速达到炽热的阶段,即热恋。从初恋到热恋是少年男女双方感情逐步深化的过程。狂热期间双方相互吸引力加强,激动程度高,有相互了解的迫切要求,真诚和信任感增强,而且思维方法和活动方式也发生改变。三、向往年长异性期。一些心理学家发现在性萌发期,即少年男女对性问题的认识从不知到知发展的过渡,他们对性问题仍然处于一知半解的朦胧状态。其时他们可存在着两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即疏远异性和发生恋年长异性现象,恋长者少年对成年或老年异性出现依恋。 二、疏远异性期。指青春期开始的半年至1年(11-12岁)期间内的两性疏远阶段,其时性功能尚未完全成熟,性别意识刚刚萌芽。他们发现彼此间性别的差异,便产生明显的性不安,如少女对日渐隆起的乳房感到羞怯,少男则害怕被人看到开始长出的*毛。他们对两性间的接触持疏远和回避态度,如因学习或工作需要,双方接触时感到拘束和难为情。他们认为两性间亲近、恋爱是可耻的。四、后期正式的浪漫恋爱期。此期特点是划清恋爱和婚姻的界限,不可逾矩,不要放纵的亲昵,正视对方的缺点,认真地和负责地沟通,增加了解。和谐爱情的逐步形成,是基于双方遵守承诺和共享建立起来的美好前景。通常在激情消退后,会发现对方存在以往未曾注意到的缺点,能够比较冷静地看问题。 心理和谐的爱情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双方的生活志向、理想和目标大体一致,它是婚后共同生活的思想基础;另一是双方的性格、爱好、兴趣、生活习惯和文化修养的和谐,它是婚后共同生活的感情要素。 婚前*行为及心理大多数热恋中的年轻人,随着爱情的深化,出现一定程度的亲昵行为,如拥抱和接吻是可以理解的,也是社会可以接受的。实际上在目前情况下,有相当部分青少年男女按捺不住,发生婚前*行为。当今多数成人认为婚前*行为不可取,而且少女受孕打胎,对身心都带来有害影响,故应采取措施防范。一些研究结果表明,夫妻婚前有*行为者,婚后不和睦的发生率高。婚前*行为往往导致性关系随便、道德观念淡薄、*生活紊乱以及*病的传播等。 性洁癖的心理障碍,大多发生在婚龄不太长的年轻夫妇。而性罪心理则发生在再婚女性中。有这种心理障碍的女性,她们在与后夫结婚后在做*时常会表现出一种紧张和惶恐的心理,并常向后夫诉说前夫在性方面的自私,只管自己满足,不体贴她;或者说自己与前夫过*生活是出于无奈,只是尽尽当妻子的责任而已,从而使后夫在*生活的过程中无法获得美好的感受,影响了*生活的和谐。许多后夫,不能理解再婚妻子的这种心理障碍,反而误认为是妻子在怀念前夫,这就给家庭生活笼罩上一层阴影。 婚前*行为大多是在隐蔽状态下进行,双方常伴发紧张、害怕、恐慌等心理和不道德感与羞愧感,极易引起性反应抑制和性焦虑的发生,从而导致心理性**、早*和性乐障碍。要教育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高尚的情操,学会自尊、自重、自爱和自制,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用健康的思想和法制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切不可使一般边缘性*行为发展为越轨的婚前*行为。防范婚前*行为的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制订出有效措施。 最易忽视的两种性心理障碍有哪些? 无论是性洁癖还是性罪心理,其产生都有它们的历史根源和社会背景,许多人都认为**和*行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肮脏、可耻的。 性洁癖,是指当事人口头上承认对方的**器和*行为符合卫生标准,但在心理上无法控制地感到对方很脏,从而引起对异性的厌恶并影响了性的和谐和夫妻感情。 性洁癖者有三种类型:肉体型、精神型和混合型。 肉体型的患者认为对方**器乃至**器的分泌物很脏,从而使自己处在迫不得已的厌恶心理状态下进行尽义务性质的房事; 混合型患者是前两种类型的表现兼而有之。性洁癖患者常嫌配偶**器脏,不仅要求对方洗净下身,还要用酒精“消毒”,戴上**套。 精神型患者是厌恶异性实际上是正常的*行为、性神态和性言语; 性洁癖者女性较多,男性较少(但并非绝无仅有)。她们对丈夫的*行为乃至一言一笑都感到厌恶和不愿忍受,非但厌恶丈夫的唾液、分泌物和声响,而且还反感丈夫表达爱情的动作、神态和语言,尽管这些都是性心理障碍的表现,可许多人却无法认识到这一点,而是认为“对方并非真心爱我”,或者认为自己是“讲卫生”、“情趣高雅”。 要预防和纠正这两种性心理障碍,就得正面宣传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要认识到夫妻间的*行为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如果觉得夫妻之间在亲吻、爱抚和做*时出现厌恶、勉强和事后懊悔时,不应该光从夫妻的感情上去找症结,而应该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得了性心理障碍,必要时可去心理咨询门诊请教医师,也可采用心理脱敏疗法,用积极的性热情来取代性洁癖。要观察和熟悉自己及对方的**,使*生活能成为夫妻的共同需求。 对于有性罪心理的妻子,丈夫在言谈上要注意措词,避免可能会引起妻子误解而促发性罪心理的话题,例如贞洁、贞操等。其次,在妻子心境好的时候告诉她,自己绝不会因为其再婚而歧视、看轻她;努力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夫妻的感情,使妻子放下思想包袱,去掉紧张恐惧心理。这样,才能纠正妻子性罪心理的性心理障碍,逐步取得*生活的和谐及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