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的动作要领-射箭的规则 射箭的动作要领 1、站位: 射手站在起射线上,左肩对目标靶位,左手持弓,两脚开立与肩同宽,身体的重量均匀的落在双脚上,并且身体微向前倾;(左手持弓)也可左脚微向内倾斜,身体重量均匀落在双脚上,此动作有助于增加后手的加力控制。 2、搭箭: 把箭搭在箭台上,单色主羽毛向自己,箭尾槽扣在弓弦箭扣上。 3、扣弦: 右手以食指,中指及无名指扣弦,食指置于箭尾上方,中指及无名指置于箭尾下方。 4、预拉: 射手举弓时左臂下沉,肘内旋,用左手虎口推弓,并固定好。 5、开弓: 射手以左肩推右肩拉的力将弓拉开,并继续拉至右手“虎口”靠位下颌。 6、瞄准: 射手在开弓的过程中同时将眼,准星和靶上的瞄点连成一线。 7、脱弦: 待开弓,瞄准后右肩继续加力同时扣弦的右手三指迅速张开,箭即射出。 8、放松: 箭中靶位后,左臂由腕、肘、肩至全身依次放松。 射箭的规则 射箭是用弓把箭射出并射中预定目标,打在靶上的技艺。射箭比赛的胜负是以运动员射中箭靶目标的环数计算的,命中靶的箭越靠近中心,所得环数越高。射箭运动员准备发射时,用执弓手握住弓,并伸直执弓臂,再用拉弦手向后拉弓弦,直到满弓点,注视瞄准具然后撒放。 由于射箭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故对不同射箭比赛的发射有各种明确的规定,如除身体残障或坐轮椅的运动员外,发射时双脚必须分跨在起射线上,或双脚同时踏在起射线上;比赛场内,除了在规定的练习时间或在发令长的信号指挥下,运动员在起射线上可以正对靶的方向外,其他时间不得向其他方向开弓;比赛时,除轮到发射的运动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发射区等等。 计分规则 射箭比赛的环数也称分数,报环也称报靶或报分。确认淘汰赛和决赛的环值时,裁判员按降序报分,记分员和运动员代理核实记分表上的成绩。其具体的记分方法是:射中最外面的白色环区得1分--直到射中内黄心得10分。 如果某一箭命中位置触及两个颜色的环区或箭杆触及环线时,记为高分。如果某一箭正好射在靶面上某一箭尾上,则按已中靶箭的环值得分。如果某一箭射穿了靶面,或者射中靶面后反弹落地,根据该箭在靶面上留下的中靶点或未标箭孔记分。无论是否射中箭靶,箭在越过3米线以外就被记分;如果箭不慎落地,但箭杆的一部分落在3米线内,裁判员判该箭为未射出,运动员可再射一支箭。 犯规处罚 射准射箭比赛,犯规的主要处罚包括口头警告、黄牌警告、红牌警告及相应的扣环、取消比赛成绩等等。口头警告为轻微犯规;黄牌警告也属轻微犯规;红牌警告为严重犯规。团体比赛时,当运动员无视黄牌警告,继续发射,裁判员出示红牌,并扣除该队在本组环数最高环值的得分。除此以外,运动员使用不符合国际箭联规定的器材,弄虚作假、服用兴奋剂等,都要受到取消比赛成绩的处罚。 比赛时限 30秒,运动员在交替发射时射一支箭的时限;40秒,个人赛解决平局采取附加赛射一支箭的时限;在补箭时射1支箭的时限;60秒,团体附加赛时,每队射3支箭(每人射1支箭)的时限;120秒,个人赛运动员射3支箭的时限;团体赛每队射6支箭的时限(每人射2支箭);240秒,在同时发射时,每组射6支箭的时限。 判环规定 判环依据箭的箭杆在靶上所嵌位置记录环(分)数。所有报分、记分、判环均应在拔箭前进行。记录后,运动员或代理人应标出已射中的箭的箭孔。当箭太靠近环线、靶上出现特殊情况(如穿箭等)或本靶运动员对所报环数有异议时,必须请裁判员判环。对于裁判员判环,规则也有明确规定。如:箭杆触到环线,判高环;如果箭射到了已中靶的箭后又射中其他地方,则按最终着靶的位置判环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