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又有新进展,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那么,内蒙矿企事故追责具体情况,内蒙古矿业事故原因曝光! 内蒙古矿业事故 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人员运送车辆在往井下运送工人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据悉车上共50人,造成15人当场死亡,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4人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死亡,其余30名伤者正在医院全力救治。 据悉,事发位置是一处金属矿山的斜坡道,工人平时乘车从该斜坡道进入矿山。 经核实,20人在事故中死亡,此前消息30人受伤中,2人没有受伤,目前伤者为28人,其中7人重伤,伤者已送到两家医院救治。 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企业相关人员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调查结果: 2月26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结果,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且该车辆没有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没有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检验,企业把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也系严重违规。同时,企业还严重违反了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把措施斜坡道用于井下人员输送。此外,事故车辆的核载人数不超过30人,但事发时实载50人,属严重超载。 内蒙矿企事故追责 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消息,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名公职人员有: 西乌珠穆沁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高晓波 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司全成 西乌珠穆沁旗林业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玉清(原任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包凤山 西乌珠穆沁旗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