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九年年底,介休一位姓林的县令向省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串高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恳请将报告转奏皇上。林县令的揭发属于正式公文,不是可以随便扣压的告状信或匿名信,不能隐瞒不报;可是林县令的揭发实在叫人看了害怕。他揭发的内容共二十二项,其中最要命的一条是:在钦差大臣来山西的时候,比如前不久汤金钊大学士和隆云章尚书分别驾到,总要由太原府出面,以办公费的名义向山西藩司借二万两银子招待钦差。事后,再向下属摊派,每次摊派的数目都有三五万两银子。三五万两银子不是小数。当时福建一带家族械斗,雇人打架,一条人命不过赔三十两银子,这三五万两银子可以买上千条人命。当时在江南买一处有正房有偏房的院子,价格不过一二百两银子,这三五万两可以买二三百处院子。 藩台张澧中接到林县令的揭发,一连数夜睡不着觉。这些事都有他的份,奏到皇上那里,肯定没他好果子吃。可是擅自扣压给皇上的奏章,恐怕罪过更大,最终也未必捂得住。经过几个不眠之夜的权衡,不得已,张澧中向杨国桢巡抚请示汇报。 杨巡抚刚调到山西不久,正在雁北视察。看了张澧中的汇报材料,很是惊愕--不是为钦差费和使费惊愕,而是为山西官员的'不上路'而惊愕--连官场共同遵守的'陋规'都要告发,山西官员未免也太'生'了点。杨巡抚把张藩台的汇报给陪同他视察的朔平知府张集馨看了,问道:'山西的吏风怎么如此荒谬呀?如此平常的应酬之事居然这么大惊小怪!'最后,倒是这林县令落了个丢官罢职回家种地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