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故事大全正文

贼开花

举报/反馈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的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犯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作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

道光十七年九月,小地主段光清的佃户及其家境稍好的几户邻居,忽然被差役传唤,诬陷他们接了贼赃。段光清说,这是失主与捕役串通好了,嘱咐盗贼咬他们一口,借此敲一笔钱。佃户找到段光清的哥哥哭诉,段光清的哥哥就找他商量对策。段光清想起父亲曾经说过,嘉庆初乡里有一种恶习,乞丐生病倒毙了,地方无赖就要借机生出波澜,说必须要经过地方官验尸才能掩埋。而地方官每次下乡验尸,必定要带一大群人。仵作和刑书自是必需的,还要包括县衙门里院的门印、签押、押班、小使,外院的六房、三班,再加上地方官的仪卫、皂隶、马仆、轿夫,浩浩荡荡多至百余人。于是,只听得地方官验尸的锣声一响,乡下有数百亩家产的人家,就要倾家荡产,连灰也剩不下了。于是段光清召集同乡开了一个会,大家凑一笔经费,每年给负责本片的捕役数千,作为他们辛辛苦苦为我们抓盗贼的奖励,同时要求他们别再嘱托盗贼诬害良民。'贼开花'的问题就这样得到了双方满意的解决。

上一篇:洪秀全的"大字报"

下一篇:落凤山的传说故事

猜您喜欢

热点阅读

“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是打哪来

“有熊氏”的历史传说故事

“梁上君子”君子的来历

中国名妓之死——杜秋娘

推荐阅读

伏羲教人打鱼的传说故事

青烟妖怪,何许人也?

黄帝手植柏的历史传说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