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明码标价的事情在历史的缝隙中屡屡可见。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年)山东大饥荒,蔡州有**巿,惨不忍睹。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年),皖南到处人吃人,**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当卖**者从买**者手中接过银子的瞬间,他会想什么?而回家以**充饥的人,又在想什么?他会算出自己的身躯价值几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