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一小区内,一小学四年级女孩在电梯里遭一中年男子**,其父母得知后选择报警,目前,涉事男子已被刑事拘留。那么,女孩电梯里遭**怎么回事,**罪应如何处罚? 女孩电梯里遭** 2018年12月21日晚上20时30分左右,在南宁安吉大道附近某小区,一名四年级的女孩刚上完晚托班回家,在电梯里遭遇了一名男子的**。 据监控画面显示,一名手里拖着拉杆箱书包的女孩,与一名身穿西服的男子先后进入电梯,女孩按下了8楼,男子则按下了7楼,几秒钟后,男子突然用手绕过女孩的脖子,把女孩拉到了自己怀里,并用手抚摸其身体,整个过程持续了约45秒。 令人唏嘘的是,女孩看上去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反抗动作。 事发后,女孩所在学校的老师来了解情况。老师说,当天女孩已跟家长反映此事,但家长没重视。直到1月10日,家长看到视频,愤怒之下才报了警。据悉,由于家长担心给小女孩带来二次伤害,才迟迟没有报案。 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立即到小区展开排查。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为该小区业主黄某,今年37岁,有被处理的前科。民警登门找不到黄某后,动员家人说服黄某尽快回来配合调查。 1月13日下午4时40分左右,黄某来到明秀派出所配合调查。 据了解,黄某并没有跟小女孩住在同一个单元。事前,黄某是在楼梯下面看到小女孩单独行走之后,才临时起意尾随小女孩并实施**。 目前,黄某涉嫌**已经被刑事拘留。 **罪应如何处罚? 所谓**,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同时,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他人的。 【**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