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是指未成年男女过早建立恋爱关系。 生活木能自立,而又比法定结婚年龄小许多的青少年过早恋爱的行为。这是一个尚有争议的概念。中国大多数教育工作者认为,中小学生中出现恋爱是不符合其年龄特征的过早行为,应该加以制止。那么常见的早恋有哪些类型呢? 第一种,爱慕型,即青少年之间由于爱慕对方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根据爱慕对象的不同,又可分为:仪表型就是由于爱慕对方外在的仪表而产生的早恋;专长型,就是因为爱慕对方的能力专长而产生的早恋;品性型,就是由于爱慕对方的优秀品性而产生的早恋。 第二种,好奇型,即由于对异性的好奇心而产生的早恋现象。对异性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是青春期的青少年随着性意识的发展而自然产生的一种心理现象。青少年由于生理发育和性成熟,很容易产生性冲动,对异性变得很敏感,渴望了解异性的心理和生理,了解异性对自己的态度。为了满足这种好奇心,就想结交异性朋友,建立“恋爱”关系。 第三种,模仿型,即因为模仿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模仿的对象主要来自社会生活、影视作品和报刊书籍。 第四种,从众型,即迫于周围人的压力产生的早恋现象。周围人是指所处的同年龄群体。 第五种,愉悦型,即为了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而产生的早恋现象。青春期男女之间的密切交往,往往会给双方带来愉快的体验,这种愉快的体验会进一步促进青少年之间的密切交往,逐渐转变为早恋。 第六种,补偿性,即为了获得感情补偿和排解受挫的情绪而产生的早恋现象。感情补偿是指青少年在学业上或感情方面受到挫折时,出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或者为了摆脱感情创伤,一些青少年就想用早恋的方式排遣受挫的情绪,从异性那里获得感情补偿。 第八种,病理型,即由于病理原因而产生的早恋现象。在当代社会,由于营养过剩、一些食品中含有性激素的作用,或者生理上的疾病、家庭遗传等原因,造成一些青少年身体早熟,身体外观像成年人,或者心理早熟,或者性变态心理。这些都会诱发青少年的早恋现象。 也许你不知道早恋产生的原因,但是要知道早恋的类型,这样才能帮助孩子走出早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