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人们注意到很多青少年在生活中循规蹈矩,但是在网络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另类”。这表明,青少年最容易受网络双重人格的困扰,使他们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社会化程度受到严重影响,也给个体心理健康带来障碍,甚至表现出明显的攻击倾向和反社会行为。 人格是一个人所表现的稳定的精神面貌,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人格结构是多层次、多侧面的,是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经独特结合构成的整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完成某种活动潜在可能性的特征,即能力;第二是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即气质;第三是完成活动任务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方面的特征,即性格;第四是活动倾向性方面的调整,如动机、兴趣、理想、时间和地点的改变而出现本质的不同。多重人格则不同。我们可以把网络双重人格定义为“个体在网络中和现实中分别具有彼此独立、相对完整的人格,二者在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是处在剧烈的对立面”。 网络中,网民习惯于利用电子文本的方式创造出一个与现实“我”存在某些差距的网络“我”,这个虚拟的个体可能是完全不存在的,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现实中无法证实的;也可能既具有某些真实个体的特点,也具有某些个体理想化编造出来的因素。个体可能在现实中积极、友好、顺应社会和有规可循的人格,但在网络中却可能是消极、攻击、反社会和杂乱无章的人格,同时它们又是相互独立,保持彼此的稳定性。 网络人格的塑造有两个基本的阶段。首先是试探与初步加工。由于网络是匿名的,每个人所讲的和所做的无法与现实中的个体建立起严密的一一对应,因此减少了对自己行为所肩负的责任,可以随心所欲地讨论所有的事情。但是,由于缺少对对方的理性理解和基本的感性信息,总是在不断的调整和修正的过程中试探对方,所以经常发生误解和错误的沟通。然后是有效塑造自己。由于网络成员已经建立起基于电子文本的信任和有效沟通。因此在自己留给对方的初始印象和想象空间的基础上对自己进行包装和加工,完善“网络我”的起码特点和性格。塑造成功与否,关键是对方是否认同网络“我”的陈述和表现,对于网络“我”表现的一致性是否予以肯定。事实上,网络交往是否可以深入下去,并不在于现实“我”的诚实度,而在于所塑造的网络“我”是否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青少年的网络双重人格主要是对网络人格的虚拟化,即凭空想象出自己所希望的、感兴趣的或者好奇的人格特质,并以此作为网络交往的基本个体特点,如同自己真的拥有这些人格一样。久而久之,这种虚拟人格固定下来,在心理上形成某种程度的分离。网络人格一旦形成,往往进入潜意识的层次,使现实人格有时也难以觉察到它的存在。如同多重人格中的后继人格一样,它总会寻找机会展示作为“另一个主体”的“真实”存在,表现出让现实人格也觉得不可思议的行为特点,并强烈抵御企图消灭它的一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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