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小夫妻吵嘴赌气,女方说“离婚算了”,男方说“离就离,我还怕你”!接着到婚姻登记处就弄假成真把婚离了。事后女方埋怨,“如果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当时有人苦口婆心说上一阵,肯定离不了。” 说来说去有点离谱: 其一,明明是自己逞能赌气想用离婚要挟对方,结果假戏成真自己不为自己的过错负责,不找找自己的原因,还反过来抱怨婚姻登记机关没人“苦口婆心”的来劝她,没有人给他们准备就坡下驴的台阶。 难道自己的婚姻大事不该自己想清楚了才去办手续吗? 其二,如果自己真后悔不想离婚,自己也完全可以选择马上纠错,马上复婚嘛。同样一点也不复杂,自己为啥不积极行动呢?何必一味怨天尤人呢。 倘若是对方不想复婚,或是自己无法说服对方复婚,或是自己仍然还是无法低下“高贵”的头,那您不怪自己又能怪谁呢? 其三,对这类自己不为自己负责的人,办事机构一味姑息迁就,是否妥当呢? 难道就是因为有少数人对自己离婚视同儿戏不够慎重,就要增设“离婚缓冲室”,使本来已经简化的离婚手续再重归复杂化,给大多数慎重对待婚姻的人,再多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吗。 这样做既是对郑重对待婚姻的大多数人的不够尊重,也是对少数对婚姻不负责任之人的一种纵容,同时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如果说必要,那么结婚登记时,是否也该增设询问了解把关,须知很多问题婚姻在结婚登记之初就存在严重隐患,不是吗? 其四,是不是应该多从自己身上下功夫找原因才是正道儿。 对待婚姻结婚,离合都要慎重考虑,不可头脑发热,冲动行事;也不可吵架拌嘴把离婚挂在嘴上,拿离婚来要挟对方。同时也应该加强慎重、郑重对待婚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我想社会应该更多的强化自己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而不是削弱这种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