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补药本身也是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处的专家认为,虽然是滋补药,但其本身也是药,药品本身都有两重性,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是药三分毒”。人们服用补药要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不能滥用,因为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人参,已有许多不良反应的报告,其中有些人是因为没有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有些是因为药品的质量出现问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加工等,也有些人是按正常用法用量服用后引起了皮疹、咽喉刺激感、精神兴奋、失眠、易醒、神经衰弱,血压升高或血压下降等。
必须按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服用
在滋补药品中,有很多是含有维生素、矿物质的药物,这同样也必须按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服用,否则也能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引起残疾或死亡。例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A、维生素D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C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等。有时候即使按照常规剂量服用也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每天3次,每次10毫克,5天后发生耳鸣、耳聋。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他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不良的相互作用。
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专家提醒,服用滋补药品前也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对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应认真阅读。已知自己对某种药品过敏,不管其表现程度轻重,均不应再用该药,特殊情况时由医师决定。对复方成分药品要注意其中是否有已知的过敏反应的药物或成分,如有则该药也不应使用。如果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及时就诊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忌随意改换药品继续使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则必须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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