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落户后,可能会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那农民进城落户后,退出“三权”该如何补偿? 一、农民进城落户后,退出“三权”该如何补偿?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针对王飚委员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统筹农村‘三权’退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提案,农业农村部2023年8月15日回复称,从目前试点情况看,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较为薄弱,在退出补偿方面缺乏资金,补偿标准难以满足农民期望,因此农民退出“三权”的意愿不高。 6月26日,王飚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专家分组讨论环节中表示,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三权”退出进程,全力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但由于“三权”退出尚处于探索阶段,当前还面临不少突出困难和问题。“三权”对农民有多重效用价值,目前尚未建立补偿资金筹措机制,对于集体经济薄弱地区,补偿金筹措存在较大困难,若仅靠财政投入,又将加重财政负担,给地方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且,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三权”退出补偿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三权”现实收益、未来价值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三权”退出补偿具体标准。 王飚建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中央、省、市、县分级建立“三权”退出补偿资金筹措架构,稳妥有序引入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探索分批多次补偿、承包地宅基地折价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多样化补偿选择。 对此,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中表示,考虑到“三权”退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要坚持农民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审慎推进,保障农民长远利益,财政部提出,目前不宜在中央层面出台农民退出“三权”的财政资金补偿等政策措施。“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各地探索‘三权’退出资金补偿的经验做法,为具备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三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农业农村部称。 我国一直在稳步审慎推进农村“三权”制度改革。此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曾提出,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中也指出,对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权益。 关于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农业农村部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偿转让的具体路径并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支持各地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试点,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友情推荐:中睿百科网(https://www.ws46.com),分享百科小知识,这里汇聚了知识问答、生活常识,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中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