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金上调2023最新方案已经公布!养老金调整消息会统一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公布,而全国都要遵循这样的调整比例,比如说今年2023年是按照3.8%的调整比例,来调整养老金。 据漂亮女人街小编了解,养老金调整工作即将完成,因为上海市将会给企业退休职工直接补发到位,目前养老金调整进入热门时间段——截止今天已经有很多省份公布了自己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接下来随漂亮女人街小编一起了解湖北省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最新消息。 01、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内容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 养老金调整方式主要有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配额调整对确保公平统一具有重要作用。对所有参保人员实行同等增幅,确保待遇的一致性。联动调整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和工龄确定调整幅度,可以调动人们积极缴费的积极性,奖励工龄较长的人员。 02、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根据湖北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法规,现就我省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5%。 (三)适当倾斜 1.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3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法规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案调整后,根据**〔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法规,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尚未纳入经办的,由原单位垫付,实际经办后结算)。地方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由省级统一结算后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标准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乘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03、2023年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计算公式 大致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就是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调整=养老金上涨额度。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04、湖北省退休人员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以上就是漂亮女人街小编为您整理的“湖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养老金方案计算”最新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友情推荐:中睿百科网(https://www.ws46.com),分享百科小知识,这里汇聚了知识问答、生活常识,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中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