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组成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特区津贴(30元)四部分组成。 养老金计算方式 1.基础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1 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2*月社平工资*1%; 2.过渡性养老金=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25*月社平工资*1.3% 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年限*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之间的缴费指数*月社平工资*1.3%; 归纳:基础和过渡性养老金=缴费年限*指数*月社平工资*系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账累积额(含利息)/退休年龄对应的系数(例如:50岁195 60岁139)。 核定养老待遇的相关参数 1.年限 ①1988年12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②1989年1月到1997年6月的实际缴费年限; ③1997年7月后实际缴费年限; ④上述三段相加的累计缴费年限。 2.指数(缴费工资/社平工资) ①1989年1月后的平均缴费指数; ②1989年1月至1997年6月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 3.退休时的上年度月社平工资 福建省2020年度;月社平工资》》》6126元(2021年9月后厦门市以福建省年度社平工资计算) ?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个部分组成。 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满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提高后为330元。 本市户籍不满5年的,每人每月提高10元,提高后为140元。 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为每缴费满1年按1元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核定待遇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友情推荐:中睿百科网(https://www.ws46.com),分享百科小知识,这里汇聚了知识问答、生活常识,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中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