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公布的?黑龙江宁安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哪些人可以领多点?各省养老金上调时间公布吗什么时候开始?随漂亮女人街小编来看看。 养老金(pension)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我国2023年养老金实现19连涨的调整方案已经公布了,预计今年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将会5至7月份公布,并在7月份补发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是3.8%,虽然涨幅要比2022年的4%要小。但是,这也让很多老人心满意足。这主要是,我国每年都将有大量老职工要退休,养老金发放存在着较大的压力。资料显示,我国未来5-10年养老金发放缺口高达8-10万亿。所以,我国能每年给退休人员涨养老金就很不错了。 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思路。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也就是按人头给,这一点对养老金水平低的更有利;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这一点对缴费年限长的更有利;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点对活得长的和艰苦地区的更有利。 那具体到各地呢,调整方案和涨幅会有所不同,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人均养老金的水平也不同。 目前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以下以去年方案为参考。 宁安市2023养老金涨多少,怎么涨? 涨幅敲定啦!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是3.8%,虽然涨幅要比2022年的4%要小。但是,这也让很多老人心满意足。这主要是,我国每年都将有大量老职工要退休,养老金发放存在着较大的压力。 宁安市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会涨了多少的?什么时候公布? 宁安市是黑龙江省中的一个市区,宁安市2023年企退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调整细则参考黑龙江省的调整方案进行调的,所以要关注一下黑龙江省最新2023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黑龙江养老金计发基数在7000元以下,黑龙江2022年新养老金计发基数5865元,比上年增加745元,增长率14.6%。 黑龙江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黑龙江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30元,体现社会公平,处于全国次低水平。2021年增加的标准是34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体现长缴多得和社会激励,在全国属于略为偏低水平。2021年工龄单价是1.6元,同比减少了0.3元。工龄的单价缩水了。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与本人2021年12月底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固定比例增加1.12%。这一水平和其他地区横向比较,算次低水平。对养老金水平偏高的退休人员不利,不足以体现多缴多得。2021年的标准是0.97%,同比提高了0.15%。不过青青注意到,黑龙江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力度近年来在逐渐提高。试比较,2019年0.76%,2020年0.79%,2021年0.97%,2022年1.12%。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五类特殊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的1949年10月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49年10月初期参加工作的老职工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的1949年10月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高龄老人 年满70周岁,80周岁,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元、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 三、二、一类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分别增加15元、10元、5元。 (5)企退入伍转干 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养老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1、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方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方法执行。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相关部门法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友情推荐:中睿百科网(https://www.ws46.com),分享百科小知识,这里汇聚了知识问答、生活常识,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中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