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启动部署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那么农业执法大队成立:和城管是一回事吗?
一、农业执法大队成立 农业领域执法监管一直都是农业部门的职责任务。但并不是什么都管,而是有明确的执法边界的,其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按照法定职责,各级执法队伍紧盯春耕备耕、三夏生产、秋冬种等重点时点,围绕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重点专项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了执法的护农促振兴作用。如山东省一网打掉100余家假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抓获涉案人员45人,涉案金额达1.2亿元;四川查获一个向全国24个省份销售假农药的特大制售假药团伙,捣毁制假窝点8个。据统计,2020—2022年,全国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累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0.47万件,调处纠纷1.8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4.96亿元。 二、和城管是一回事吗? 农业执法大队和城管并无实际关联,有些农民朋友对农业执法大队存在误解。其实关于农业执法方面,最早在2004年的时候就已经有相关的部门了,现在设立的农业执法大队,是更加具体、规范、有针对的一次调整。而且农业执法大队是隶属于地方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是属于地方事业编制的。 针对农业执法方面,农业农村部在3月底就下发了一份重要文件,文件全名为《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是农业执法大队具体的工作职责: 职责1:负责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的行为进行执法。 职责2:负责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执法。 职责3:负责对动物防疫检疫进行执法。 职责4:负责对兽药、饲料、农药等生产经营等活动和质量安全进行执法。 职责5:负责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进行执法。 职责6:负责对水产养殖、捕捞等方面行为进行执法; 职责7:负责对农机登记发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农机驾驶培训等方面行为进行执法。 除了以上7大职责之外,全国各地区因为农业特征、政策要求的差异也会有一些额外职责,具体情况大家可以向地方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解。 以上就是对农业执法大队的介绍。 友情推荐:中睿百科网(https://www.ws46.com),分享百科小知识,这里汇聚了知识问答、生活常识,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中的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