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的使用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居民朋友美好生活。老化的燃气管道,不利于人们群众财产安全,不利于城市安全运行。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保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一、燃气管道改造对象有哪些? 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包括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立管、厂站和设施、用户设施、供水管道和设施、排水管道、供热管道。每个地区可以结合当地的情况细化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基础条件好的可以提高改造要求。 二、改造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等事故能力。 三、有哪些政策支持?
1、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可给予适当补助。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 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不得违规举债融资用于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给予适当投资补助。 3、加大融资保障力度 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依法合规加大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城市燃气管道等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 4、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