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上午9时许江秋莲缓缓走出法院,她说:“我尊重法院判决,我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江歌案已经发生几年了,当初一个为了闺蜜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勇敢女子,未曾料想人性如此黑暗卑劣。自己所保护之人,关上了那扇门,也关上了她生的希望。 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 当晚23时许,刘暖曦因感觉害怕,通过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时许,二人汇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件事的最大启发就是,不是什么人都值得交的,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是朋友的,尤其是对于年轻的朋友,交朋识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这也告诉我们即便那个人不是坏人,但人性都有贪婪的一面,你没有底线的善良就会助长他人的恶,最后成全了别人,伤害了自己,使善良变得一文不值。也希望那些善良的女孩们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活中学会自保,谨慎交友,远离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