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发生了一起诡异的命案,几名偷猎者误把一名农妇当做野猪射杀,埋尸荒野。据悉,12月18日晚上,吕女士陪着丈夫在湖边捕鱼,看见堤上车灯闪烁由远及近,她以为是打击非法捕鱼的执法者来了,于是躲进一米多高的草丛中不敢出声。不久,几位偷猎者来到她附近,并看到了她,偷猎者以为躲在草丛中穿着黑色上衣的吕女士是猎物,有人就扣动了扳机,并射中了吕女士,随后他们才发现不是猎物大家都慌了。 但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他们将吕女士抬上车,于12月19日埋尸距离案发地50多公里外的一工地上。当天晚上,吕女士的丈夫上岸后,发现妻子没了踪影,家中又无人,于是发动亲朋好友沿着湖边寻找,并反复拨打妻子的手机号码,发现手机掉落在其躲藏的草丛中,吕女士的丈夫预感不妙便报警。当地警方经过多方了解和重重排查,终于把几名偷猎者抓获。原来,他们是从鄂州周边来的,在农家乐吃完晚饭后,邀上熟悉地形的本村村民准备偷猎野猪,于是就发生了误杀吕女士的悲剧。 不得不说这是一场人祸!不知道当时吕女士被击中后是当场死亡,还是在发现后转移的过程中死亡的,这两者之间的性质完全不同。当嫌疑人把死者当成野猪枪击,如果死者当时还有抢救可能,犯罪嫌疑人及时报警进行抢救,即使人没有救治过来,也仅仅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救治过来,那也仅是过失致人受伤。现在情况下,当地警方必须判断死者是当时是否已经死亡,还是在转移过程中失血过多死亡,如果当时死者还活着而是在转移过程中死亡,那很可能构成故意**罪,那就性质严重了。 虽然死者为大但明文规定是保护区禁止捕鱼,为何还有人去非法捕鱼?再有,偷猎者哪来的抢?野猪是禁止捕猎的,为何又要明知故犯非法捕猎?非法持枪、非法偷猎,过失**后又将尸体偷埋,这种行为实属恶劣。所以说人啊,做事别乱了心!无论偷猎、贪污还是害人等,你不知道命运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来惩罚你。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做人还是要本本分分的好!如果他们双方都守法,不偷渔不盗猎根本就不会发生这起命案,自然更不会被抓被判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