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 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2014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二)20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6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 (三)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 (四)2017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8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 (五)2018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 (六)2019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七)2020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八)2021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2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九)202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十)202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4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十一)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