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爆出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佰佰小编的注意,消息指出山东青岛的王姓公交车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竟在同事家吸食**,之后便开上公交车接送乘客。 事件回顾 王某是青岛某公交车公司驾驶员,2012年7月份,王某在同事张某处第一次接触**,从此就开始断断续续**。
2014年11月1日晚上6时许,张某带着0.5克**来到王某家中。随后,张某拿出王某自制的**工具,放入大约0.2克**吸食。王某和张某就坐在沙发上一边玩电脑,一边轮流吸食**。一直到当晚9时许,因为王某要去开公交车,两人才离开。第二天,两人又在王某家中将剩下的0.3克**吸完,一直到当晚9时王某上班为止。据了解,此前,王某还曾多次容留其他人员在其家中吸食过**。后经法院审理,以容留他人**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此外,同样是该公交公司驾驶员的修某,2014年7月,先后两次按预约地点将0.4克**以600元的价钱贩卖给曹某,赃款挥霍,后被抓获。最终,修某被以贩卖**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公交司机**有“毒圈” 据介绍,青岛市南区检察院自去年以来,办理了9起公交车司机涉毒案件,除了容留**外,还出现了贩卖**的案件。市南检察院公诉科干警赵瑾告诉记者:“根据这些公交司机提审时的供述,在他们的小圈子里,**已被当作招待同事的‘零食’,就像瓜子、蜜饯一样,拿出点**大家一起吸成了热情好客的表现,一些上夜班的司机通过吸食**来达到提神的目的。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个行业为联系纽带、集体**、互相贩毒的‘毒圈’。” “公交车司机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其决定着全车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后,其自身控制力和判断力会明显下降,驾驶过程中一旦毒瘾发作,后果将不堪设想。”市南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苹表示,但据目前统计情况来看,公交司机涉毒并没有形成规模,只是个别行为,广大市民不必产生恐慌心理。 佰佰说
全国严查毒驾 **早已被列为威胁人类社会的最大隐患之一,**不仅会摧毁人的身体也会破坏人的意智。由于我国《刑法》中尚未明确“毒驾”的法律责任,使得对“毒驾”的量刑普遍偏轻,从而给了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此外根据有关统计,出租车、公交车等工作强度大,压力大的职业对于**的抵抗力明显较低,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马若怡就表示,该院曾办理过5件“毒驾”案,其中3件驾驶人是“的哥”,可见现在规范“毒驾”法律势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