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各种类型单元格的个数。 (1)求真空单元格个数:=COUNTIF(数据区,)。 (2)非真空单元格个数:=COUNTIF(数据区,<>)相当于counta()函数。 (3)文本型单元格个数:=COUNTIF(数据区,*)假空单元格也是文本型单元格。 (4)区域内所有单元格个数:=COUNTIF(数据区,<>),如果数据区内有,该公式不成立。 (5)逻辑值为TRUE的单元格数量=COUNTIF(数据区,TRUE)。 2、求大于或小于某个值的单元格个数。 (1)大于50=COUNTIF(数据区,>50)。 (2)等于50=COUNTIF(数据区,=50)。 (3)小于50=COUNTIF(数据区,<50)。 (4)大于或等于50=COUNTIF(数据区,>=50)。 (5)小于或等于50=COUNTIF(数据区,<=50)。 (6)大于E5单元格的值=COUNTIF(数据区,>*$E$5)。 (7)等于E5单元格的值=COUNTIF(数据区,$E$5)。 (8)小于E5单元格的值=COUNTIF(数据区,<*$E$5)。 (9)大于或等于E5单元格的值=COUNTIF(数据区,>=*$E$5)。 (10)小于或等于E5单元格的值=COUNTIF(数据区,<=*$E$5)。 3、等于或包含某N个特定字符的单元格个数。 (1)两个字符=COUNTIF(数据区,??)。 (2)两个字符并且第2个是B=COUNTIF(数据区,?B)。 (3)包含B=COUNTIF(数据区,*B*)。 (4)第2个字符是B=COUNTIF(数据区,?B*)。 (5)等于“你好”=COUNTIF(数据区,你好)。 (6)包含D3单元格的内容=COUNTIF(数据区,**D3;**)。 (7)第2字是D3单元格的内容=COUNTIF(数据区,?*D3;**)。 注:countif()函数对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通配符只对文本有效。 4、两个条件求个数。 (1)>10并且<=15=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或者=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 (2)>=10并且<15=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或者=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 (3)>=10并且<=15=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 (4)>10并且<15=SUM(COUNTIF(数据区,{>10,>=15})*{1,-1})或者=SUM(COUNTIF(数据区,{>10,<15}))-样本数。 注:一般多条件计数使用SUMPRODUCT函数,以上方法较少使用,仅供参考。 补充:三个区域计数:三个区域中>=60=SUM(COUNTIF(INDIRECT({a46:a48,b48:b50,c47:c4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