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上也许并不存在问题,但由于紧急避险而导致的损害,当事人也不能够因为这种自我保护行为而完全不会承担责任。还需要对事故进行分析,如果避险行为过当,仍然需要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如何承担责任呢?漂亮女人街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刑法理论上,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称为避险过当。避险过当不是一个罪名,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当在确定其罪过形式的基础上,以其所触犯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在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中,大多数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少数或个别情况下,可能由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避险过当。由于避险过当在主观上是出于保全合法权益的动机和目的,在客观上发生在紧迫的情况下。因此,对于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上述就是漂亮女人街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如何承担责任的解答,希望我的文章会让您对这个问题有更清楚的了解!要了解更多关于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请您多多关注漂亮女人街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