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常见的事故有收放艇时艇钩伤人、单侧自动脱钩、艇钢丝破断、人落水、艇桨叶缠绞艇缆、救生艇水容器冻裂等等。那么,怎样预防救生艇事故呢? 针对救生艇在演习过程中事故频发,IMO安委会发表了一系列决议改变现状. 其一、SOLAS公约1996修正案之后的脱钩装置(适用于1998年7月1日后建造的船舶)。其中增加了对1998年7月1日及之后建造的船舶救生艇脱开装置保护的实质性要求,即适当的保护应包括不属于一般卸载脱开要求的特殊机械保护(即水压连锁保护装置)。 脱开装置需要两个保护设备,一个在有/无负载两种状态下均起作用,即安全销;一个仅在有负载状态下起作用,即水压连锁器(Hydrostatic Interlock),一旦救生艇完全浮于水面(负载卸除),其将自动打开,去除保护。另外修正案还提到了为防止过早的负荷脱开,脱开装置的负载操作应要求操作者有一个有意的和持续的动作,具体就是指在负载脱钩时,由于救生艇未浮于水面,水压连锁保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只有船员确认需要打开时,人为地持续地将水压连锁打开,才能拉动释放手柄,一旦松开,该装置会由于弹簧作用自动回到关闭状态,继续保护作用。 其二、船舶对救生艇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用和检查,应先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依据所制定的维保计划进行。任何检查、保养和修理应按照救生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检查、试验与保养方法进行。船上必须提供文件符合MSC.152(78)决议和MSC.1206号通函的要求。船舶大副、轮机长应定期对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复查,并在救生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本上签名。船舶抵港时,机海务工作人员上船时应代表公司对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名确认。 其三、2008年7月1日生效的新版LSA规则要求的脱钩装置(适用于2008年7月1日后建造的船舶)。本次修改再次对救生艇的脱钩装置进行了改写,并对其提出了很多新增要求,主要包括: 1、安全档(Safety latch)应布置成不仅在负载脱开时能自动松脱吊环,而且在无负载状态脱钩时也能做到这一点。 2、为了防止救生艇在回收过程中的意外脱开,除非吊钩已经完全复位,否则该吊钩不得承受任何负荷,或手柄或安全销在没有额外受力情况下也不得回至复位(关闭)位置。每个吊站内还应张贴危险标示,提醒船员注意复位的正确方法。 3、艇员在艇内能够直接判断艇钩是否完全复位,即应该有一个指示器。 4、需要在救生艇或艇钩以外,配置一个维修用的吊挂件。 最后,漂亮女人街友情提醒,预防救生艇事故的发生,仅仅凭借IMO安委会采取的措施是远远不够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个不确定因素——人在这当中起关键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抓中重点,各个层面监督管理,防止人为疏忽失误。从船舶检查保养的执行者开始入手,严格按照救生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检查、试验与保养方法进行。部门主管切实做到监督检查职能,减少事故发生几率。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怎样预防救生艇事故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轮船出行安全小知识,稍后,小编将介绍其他的船舶救生设备种类及使用方法,比如气胀式救生筏,欢迎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