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向周围的人说起小偷,估计十个人当中就有九个人被偷过,肯定对小偷恨得咬牙切齿,乘坐公交车也一样,有公交车经历的人估计都有遇到过小偷,有些被偷过,有些看到过小偷作案,那么,公交车上财物被盗失主有权对他人搜身吗?乘坐公交车应预防哪些安全隐患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漂亮女人街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在乘客上公交车买票后,乘客与公交公司的合同关系即已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换言之,如果被偷之后被盗者没有及时发现,小偷已经逃离现场,则不能认定承运人存在过错,在破案之前被盗者应自己承担损失,而如果被盗者及时发现身上的财物被偷,而此时也没有人下车,要求司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司机擅自打开车门让小偷逃跑,应认定承运人存在过错,此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乘客在乘车时东西被偷,那么乘客有权要求司机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警方的救助是乘客的权利,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种体现,所以司机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同时这种行为也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乘客没有权利搜其它乘客的身体,但是警方有权利,乘客和司机应该等待警方的到来,提出搜身的要求,让警方判断是否应该要搜身。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在公交车上财物被盗,失主没有权利对他人搜身,但可以向警方要求对他人搜身,让警方进行判断是否应该要搜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