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女性越来越多,可是很多人却认为是家务事,不懂得维*保护自己。本安全网提醒,女性朋友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记得维*,不要继续容忍施暴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伤害。
生活中很多人受到家庭暴力不知道维*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以后,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羞于对外人启齿;或者因为对施暴者内心的恐惧、害怕遭受更大的报复和伤害,不敢向有关单位报告求助。以上种种做法,不仅纵容了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持续的伤害;同时也丧失了对家庭暴力的取证机会,使自己在依法维*时陷入因举证不能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尴尬。根据《婚姻法》第32条和第46条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不仅是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也是无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依据。 遭受家庭暴力如何维*? 因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的情况记录在案,造成伤害的,要在警方的陪同下或安排下去医院验伤,从而保留足够的证据。如情况危急、不具备报警条件,要大声呼救,寻求邻居、路人、小区保安或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并在危险状态解除后尽快报案。对于持续、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也可以主动寻求公安机关、妇联组织、街道社区等单位的保护,并通过前述相关单位的调查和调处工作,形成相关证明材料,为自己必要时依法维*准备证据。 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救助,由公安机关对施暴方予以制止或给予行政处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要求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参与劝阻、调解,并保留相关记录。 ● 拨打反家庭暴力热线。我国很多地方均已开设反家庭暴力热线,目的是为处于危难中的受虐妇女及时提供有效的心理帮助。如全国妇联的热线电话为16838198,北京的热线电话为64073800。 因家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律师认为,凡是能证明家暴的证据都可以向法庭出示,例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治疗凭据、录音视频、家暴过后施暴者悔过写下的保证书、忏悔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另外,如果受害人曾向妇联、居委会、**、单位等反映过家暴问题,相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生活中受到家庭暴力,大家可以给予一定的理解,而不是放纵施暴者,一旦对方行为过分,严重伤害自己,大家一定要记得维*。想了解更多反抗家庭暴力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安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