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个地区的市委书记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该市自今年元旦起实行公务员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的“禁酒令”,半年以来,节省下的酒水费高达4300万元,“用这些钱可以建四五十所小学”。 在一些“酒文化”盛行的地区和城市,公款吃喝成了联络感情、拉拢关系、招商引资的最佳方式。这也是为什么全国先后有十多个城市推出过“禁酒令”却没能做到令行禁止、最后不了了之的原因。而该市专门针对“禁酒令”成立了督查组并对违规饮酒人员实行就地免职的严格处罚方式,保证了规则的实施,并被群众认为是“冲击了长期形成的官场旧俗”。
不过,冲击毕竟不是根本扭转。也许“禁酒令”短期内确实杜绝了某些机关人员中午喝得面红耳赤、下午会场上打瞌睡的现象,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行政禁令,效果究竟能够维持多长时间?是否足够成为公务员摆脱陋习、提高工作效率的开端?针对公务活动中其他一些违纪乃至违法的现象,是否也有类似的举措?必须承认,公款吃喝只是政府部门形象失分的一个方面,还有那些豪华的楼堂馆所,那些奢侈的公车座驾,那些以考察之名进行的公费出国旅游……4300万元足以使我们产生强烈的质疑:假如半年禁酒就能省下这么大一笔开支,那么,名目繁多的所谓“公务活动”背后,是否还有更多更大的“财务黑洞”?
当下,社会正对政府部门的执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禁酒令”之外,是否更应该强化对政府行政预算的约束,将具体行政费用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我们不希望看到“禁酒令”最后沦落为一场作秀。说到底,关键不在于喝不喝酒,而在于公务员是否能够通过“禁酒令”弄明白,自己的根本职责是实实在在为百姓服务,而不是在餐桌上吹吹扯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