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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辞退休产假女教师 害怕曝光要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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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女教师被学校辞退,双方闹上法庭,事情纠缠了一年多。昨天,郑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前,校方当着法官的面,主动在庭外的窗台上写了和解协议,愿意支付怀孕女老师李女士产假期间的8000元工资。   原来,开庭前,有大批带着“长枪短炮”的记者坐在旁听席上。  【事由】休产假,怀孕女教师被辞退  李女士今年31岁,2003年7月应聘到中牟县新城区中学,签了三年合同,每月700元。2005年2月她怀孕,7月初学校让她回家休息一年,其间没有任何工资补贴。同年11月,李女士休完产假去找校长要求上班,但校长说让她等通知。2006年8月23日,学校让她返校招生,但6天后将她辞退,还弄丢了她的教师资格证。  2006年8月底,李女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学校补发怀孕期间的工资。  同年11月,中牟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新城区中学应当支付李女士产假及合同期间的工资,总计9100元。  接到裁决书的学校不服,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中牟县法院一审驳回学校的起诉。  【结果】记者旁听,学校庭外主动和解  新城区中学仍不服,再次上诉。昨天下午3时,双方到郑州中院准备开庭。可一看到七八名扛摄像机、拿照相机的媒体记者坐在旁听席上,学校方面的两名女士有些吃惊。  她们商量了一下,把法官叫到了庭外。法官出去5分钟后回来,笑着说:“还是你们记者作用大,她们坚决不进法庭,愿意和解,给李女士8000元钱,但条件是记者不曝光。”  本报记者到法庭外一看,该校两名女士正趴在窗台上写和解协议。一名女子见记者拍照,冲身旁另一个法官嚷道:“你看,又有记者拍照了!不是不让曝光了吗?”  昨天下午5时,双方已经签了协议,学校答应两天内支付李女士8000元钱。  【思考】面临尴尬,20名教师被辞退  尽管李女士的官司以“窗台和解”的方式解决,另外其他20名教师仍面临尴尬。  李女士的父亲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上面一共罗列了21名教师的名字。他们去年9月左右被新城区中学辞退,李女士是其中之一。据李女士父亲说,除了女儿外,其他人连裁决书都没拿到。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南阳邓州的李霞,她的申请也没有结果。李霞去年7月初与该校签订一年合同,9月2日学校领导通知她被辞退了。尽管学校违约,但她仅拿到700元的工资,其他任何补偿也没有。  在21人中,有12个人和李霞遭遇基本一样,其他8人是该校老教师。来自焦作武陟的成艳红告诉记者,她被辞退后,至今也未接到裁决书。  【延伸阅读】   根据原《劳动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怀孕、产假、哺乳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第26条规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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