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家公司内部有条不成文的规定:新员工三年内不准谈恋爱,违反者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将其辞退。公司对此解释曰:员工谈恋爱结婚会间接影响单位的业绩。 在企业对新进女员工做“孕检”几乎成为招聘“惯例”的时候,“三年内不准谈恋爱”的潜规则也越来越在企业中盛行。二者背后的潜台词很明显的:业绩——员工个人的以及公司的业绩——比个人的青春性冲动重要。 面对质疑,单位一般会打出这样的幌子:“为了员工个人成长”。这般情形与过去盛行“贞节锁”年代的做法有点相似:明知对方体内的激素波涛汹涌,却愈要给其戴上一个沉重的有形或无形的“枷锁”,还美其名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前者区别于后者最大之处在于:前者永远有话语操纵权,而且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嘴脸。 在找个工作比吃一坨屎还难的现实下,没有绝对实力的应聘者一般都是顺毛狗狗。即使有些人有那么点传说中的个性,一心想“怒发冲冠”之,但在别人比鸡窝还矮的屋檐下,你那早已被摧残的“和尚头”还能有啥作为?到头来,鸡飞蛋打不说,还得忍受别人“嫩得出水”的讥讽眼光。更要命的是,面对这样的潜规则,纵使你有牛刀在手也抓不住人家的小辫子来一试刀锋。 我突然鬼使神差地“梦到”了年代久远的另一部分人。皇帝身边除了有文官当牛做马以及武官保驾护航之外,还有一部分女人干不了而男人能干的活计,但皇帝又害怕正常男人会像自己一般四处留情,于是就用宫刑把有意攀附权贵或梦想荣华富贵者变成区别于“文官、武官”的“阉者”——既能把他们当牛马使唤,又能防止绿帽子泛滥,更能钳制不老实的文武官,用处大了去了。现代招聘的门槛愈来愈高,条件也愈来愈苛刻,就像古时皇帝找宦官一般损人。 现代招聘之“不能谈恋爱”的附加条件,虽“罪不容诛”,但也够得上“鞭刑”吧?不知道是因为我们现代化的步伐迈得太激进的缘故,还是由于“物以稀为贵”的规律使然,反正大学生(应聘者)已由原来的“黄金白银”变成“萝卜白菜”了。对此,有人怒骂于色,有人习以为常,有人默然麻木,有人把脸埋于裤裆——当然此时也总有人嬉皮笑脸地劝导那些无头苍蝇一般四处拜佛的求职者:面包总会有的。我的疑问是:以别人的性福为条件赚来的银子,是不是带有浓浓的**套味? 某些人总认为自己是胯下永远坚挺或春意盎然的猛人一根,但却往往忽视或有意回避别人的胯下也是坚硬或春意渐浓的。 给人面包的同时,别人也还之以面包。同样是面包,难道站在其背后的有人鬼区别吗?其实,当你给别人一次机会的同时,你也得到了一次难得的机会——检验自己是人还是鬼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