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禁止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 1、开发区银苑巷:兰香苑13幢向北至兴城东路银苑巷内东侧禁止停车;兰香苑13幢向南至荷香路银苑巷内西侧禁止停车。 2、广陵区沙头镇人民中路(施沙路至三星西路段)全线禁止停车。 3、广陵区李典镇江扬路(三支河至中国农业银行段)全线禁止停车。 4、广陵区李典镇花园南路与花园东路交叉口南北方向50米范围内禁止停车。 为保障国庆路、渡江路道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5日起至9月30日止,对国庆路(文昌中路至甘泉路)、渡江路(甘泉路至南通路)实施封闭施工。 为保障扬子江南路污水管道过施沙路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污水管道改建工程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5日起至7月1日止,对扬子江路与施沙路交叉口东侧机动车道半幅和非机动车道半幅进行占道封闭施工。 为保障供电管网接入科技综合体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6日起至5月16日止,分别对翠岗路和润扬北路进行占道施工,具体为一是翠岗路过路实施半幅施工(施工时间为21:00至次日6:00)白天恢复交通,二是润扬北路(职大东门南至科技综合体段)非机动车道实施封闭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