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物终止早期妊娠的方法开始广泛推向社会,这当然是一件令人称快的好事。但药物毕竟是一种补救措施,对身体来说,由怀孕到人工终止妊娠的过程中还是要影响健康的,而且就药物*产本身来说也并非是人人皆宜的。 药物*产一般适用于18-40岁、停经49天内、正常宫内妊娠的妇女。但有以下情况者不能使用: 1、停经超过49天的早孕妇女; 2、年龄超过40岁做药物*产敏感性差,容易失败; 3、近三个月内用过药者或宫内放置节育器者; 4、有严重的心、肝、肾疾病患者; 5、高血压患者; 6、宫外孕患者; 7、有药物禁止症者,如青光眼、哮喘、过敏体质者; 8、有内分泌疾病或与激素有关的肿瘤,如有子*肌瘤的早孕妇女; 9、多次使用药物*产者,极易导致全身内分泌功能失调,再次*产时会导致出血时间延长、产后感染、*经不调及大出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