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媒体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29日对具荷拉前男友崔钟范的伤害嫌疑等进行了一审公审,最终法庭仅对财物损坏、伤害、威胁、强迫等4项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但性暴力相关嫌疑被认定无罪。
裁判部当天就对性暴力犯罪嫌疑做出无罪判决的理由表示:“综合事件的结果,性关系视频虽然没有得到受害者(具荷拉)同意,但是考虑到两人当时是恋人关系受害者当时也没有制止,因此无法认为是**”,最终认定无罪。
性暴力被判定无罪的原因在于,男友传播的*爱视频并不是**,而是经过具荷拉同意才拍摄的,不过在网络上恶意传播就应该判有罪的吧?女方是艺人,这样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对她的形象影响太大,就算被判定无罪,也要对其进行精神损失的赔偿。 三年缓刑,性暴力无罪,这件事情岂不是又不了了之了吗?韩国法律真是越来越迷幻了。
据悉,具荷拉跟男友互殴事件已经成为“亚洲娱乐新闻”,在中国也颇受关注。而且在韩国还上升到了女权问题,部分人去青瓦台**将其男友关起来定罪。
这件事情就是因为其男友“先发制人”,利用媒体控告说自己被女方使用暴力殴打,用“对方是明星而自己是平凡人”的身份概念来博取同情,所以具荷拉一开始才陷入了被动状态,被不少网友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