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传因素遗传性乳腺癌占全部乳腺癌病例的5%~7%。家族史一级亲属中有乳腺癌家族史者发生乳腺癌总的相对危险度(RR)为1.7,而一级亲属中有乳腺癌患者的在绝*前发病的RR增加3倍,若为双侧发病则RR更高。 2、癌个人史曾患乳腺癌的患者后续发生第二原发性乳腺癌的危险增加。乳腺增生病史普通的增生发生乳腺癌的机率并不高,病理学中中度的增生和硬化性腺病发生乳腺癌的机率仅轻微增加。非典型增生及小叶增生者发生乳腺癌的相对危险度为4.0~5.0。 3、*经和生育因素*经初潮年龄在12岁以前和绝*年龄迟于55岁者发生乳腺癌机率增加。30岁之前完整的妊娠对乳腺癌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而生育晚或未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发生危险增加。 4、激素应用在更年期长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5、不良生活习惯肥胖和饮酒、高脂肪饮食的不良的生活习惯都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发病机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