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某医院一名医生趁患者麻醉昏睡状态,对女患者进行**,事件败露后,涉事医生获有罪判决。那么,医生**女患者细节曝光,**如何判刑? 医生**女患者细节曝光 2018年5月,患者李某某(女)经事前与医生罗某联系,到罗某上班的双流区某医院治疗腋臭。 事发当天,医生罗某将李某某带进医院检查室后,首先给李某某注射了麻醉药物,李某某随即进入了昏睡状态。 罗某趁机与李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后李某某逐渐苏醒,发现罗某与自己发生了性关系,当场表示反对,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 罗某见状,抢过李某某的手机,并表示希望和李某某协商处理。李某某不同意,在检查室大声呼救,引来医院工作人员的关注。 后李某某趁机打开检查室房门,离开检查室,并用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报警。罗某见房门打开后,随即逃离现场,将李某某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684元)及身穿的工作服丢弃在广都大道一垃圾桶内,后离开成都。 经查,罗某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2017年6月开始,罗某在双流区某街道开设的“1 1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活动,并办理了虚假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和身份证。罗某向双流区某医院提交了上述虚假证件的复印件,并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阶段性在双流某医院坐诊。 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强*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将罗某起诉至双流区人民法院。双流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判处罗某犯强*罪、抢夺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如何判刑? **往往在法律范围上被定义为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强*论,从重处罚。 强*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妇女、奸淫**情节恶劣的; (二)强*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