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早已废弃 “干性溺水”这一概念呢来自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些动物实验,对一些溺水动物尸检发现肺部积水很少,然后推测是因为溺水导致喉痉挛,导致缺氧。但这种假设并没有确切的支持证据。 2002年,世界溺水大会将溺水定义为:因为液体浸入导致原发性呼吸道损伤的过程,溺水按结果分类为:死亡、无损害、有损害,三大类,其中有损害又分为:轻度致残、重度致残、植物人状态、脑死亡。湿性溺水、干性溺水、接近溺水、二次溺水、主动溺水、被动溺水、无声溺水这些概念都不应该使用。 之所以不建议用干性、湿性溺水这些概念呢,是因为在现场很难区分患者肺部是否吸入了水。溺水对身体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缺氧,院前干预也主要是心肺复苏,和普通心肺复苏不同的是先做两次人工呼吸,并不需要因为肺部是否吸入了水而有区分,也不需要做所谓的“控水”。 经历过溺水,如果有症状基本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心肺复苏后恢复了正常,有的还需要进一步监测恢复情况。至于说溺水当时没有症状,过几天后突然出现死亡,这种情况很罕见,肺部吸入水后续发生肺部感染、肺水肿之类的情况,普通的肺炎也可能出现,不需要为这些情况制造一个“干性溺水”的概念。 作为家长,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溺水最重要的是预防。不管孩子是否经历过溺水,只要有长时间咳嗽或呼吸困难表现,都应该及时看医生,经历过溺水的孩子需要更留意,但无需为那些没依据的问题而额外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