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nature),哲学名词,广义指的是自然界,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包括物质世界及物质宇宙。 2、在六朝隋唐时期的“佛道之争”中,佛教“因缘”与道教“自然”是两者义理辩论的中心。甄鸾、道安、真观、智颉、吉藏等佛教思想家从自然命论与实践方法等方面,对道教“自然”说进行了批判。 3、自然(NATURE),广义而言是指自然界,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包括物质世界及物质宇宙。“自然”指的是自然界的现象,以及普遍意义上的生命。人造物体及人类间的相互作用并不视为自然的一部分,除非被界定的是人性或“大自然全体”。自然通常与超自然分别开来,和的概述被通常认为是一切事物的总和。 4、在现今不同的用法中,自然可以是众多有生命的动植物种类的普遍领域。部分则指无生命物体的相关过程──特定物件种类自己本身的存在和改变的方式,例如地球的天气及地质,与及形成那些物件种类的物质和能量。自然很多时意指“自然环境”或“荒野”──野生动物、岩石、森林、沙滩及本质上未受人类介入,或是即使人类介入仍然存留的东西。这种仍然流传到自然物体的传统概念意味着自然与人工的分野,后者被理解为由人类所带来的或是类似人类的意识或心灵。 5、关于围绕并影响着生物体或其社群的实物、状态与影响力之集合体。则用“环境(物件群集)”一词,对于生物学分支下的生物体及栖地之间的关系与互动,应用“生态学”一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