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籍贯是“省” “县”,应该填“陕西+所在的县区名字。” 2、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
1、籍贯是“省” “县”,应该填“陕西+所在的县区名字。” 2、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登记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